省廳《復產標準》:明確淘汰單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溫等離子處理工藝
發布日期:2018-06-07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廊坊市、蘇州市、佛山市、江蘇省等一省三市出臺文件中均含VOCs廢氣的技術引導,其中明確提出:"不建議"或"淘汰"單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溫等離子處理工藝。這幾種工藝只能作為預處理或者應急處理裝置使用,作為日常處理設備達不到管理部門的排放要求,如果生產企業繼續采用這幾種被淘汰的技術,管理部門將嚴懲不怠!
現分享《江蘇沿海化工企業環保復產標準(試行)》,本標準規定了江蘇沿海地區停產整頓企業恢復生產須達到的標準要求,其中提到廢氣幾個關鍵點:
【返回列表】